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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被告辩护词范文 第1篇
民事代理词范本
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本
审判员:
依据《^v^律师法》的规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汪志国、钟长汉律师代理李某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为盼。
关于李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20xx年12月28日协议的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事实情况等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该案主要争议在于对20xx年12月28日协议第三条部分关键词语的理解,即“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办理”应当如何理解。 20xx年12月28日协议第三条约定:“业主李某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力争在两年内办理完毕,如果两年内未办理,赔偿业主李某人民币伍千元整”。
代理律师认为:
一、“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完毕就应当指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办理齐备,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的意思表示。本案中,被告截止20xx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xx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代理律师将具体的法律依据与理由陈述如下:
民事被告辩护词范文 第2篇
10号(097班)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接受张大方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2009)天平民初字第287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一案的诉讼活动。在庭前,我仔细听取了张大方的陈述,认真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通过这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我对本案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结合本案一审庭审中法庭调查的情况,以及上诉人的陈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第一: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人对于焚烧炉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应由被上诉人承担的说法,我认为是没有根据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安全保障义务主体从事的社会活动不以有偿及经营活动为限,只要该活动具备与社会公众接触的主动性和客观上的可能性、现实性,即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的社会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不仅包括经营活动中的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以及其他进入经营活动场所的人,还包括虽没有交易关系,但出于合乎情理的方式进入可被特定主体控制的对社会而言具有某种开放性场所的人。本案被上诉人李宏敏与上诉人无既存的或者潜在的交易关系,但其进入的浴室是为该鞋业公司员工服务的场所,构成了一定 1
民事被告辩护词范文 第3篇
民事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南京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张俊的委托,指派本所高XX律师担任原告张俊的一审代理人,参加原告张俊诉被告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期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作为代理人,我通过庭前对案件的调查了解,结合法庭调查,现发表代理意见,首先请允许我陈诉一下本案的事实:
20xx年12月中旬的一个周五晚上,原告张俊在公司加班后乘电梯回家,在电梯行至12楼时,进来一位老人,老人进电梯后见只有原告一人,便与之攀谈。因原告刚刚进入公司不久,对于公司的人事并不熟悉,故不认识该老人,且因加班缘故,又冷又饿急于回家,便对老人的问话没有理睬,老人见状生气离开。后经人介绍得知,该老人为江苏弘业国际集团公司董事长阮经天。阮经天对原告不理睬的行为大为恼火,便让其下属的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期货有限公司以原告素质太差不宜做期货为由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对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 原被告之间存在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且未出现劳动合同
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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