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奥卡文案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企业管理咨询报告范文(共8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奥卡文案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企业管理咨询报告范文(共8篇)》。
企业管理咨询报告范文 第1篇
20xx年x月x号开始,我们小组在秦文献教授的带领下,在大学路长江路交叉口的世纪联华超市门口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免费法律咨询活动,我们积极努力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解决他们遇到到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在这期间不仅解决了广大群众遇到的问题,也通过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认知水平,让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与生活相结合,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为国报效,建设法治国家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
虽然在开展咨询活动前,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充分的调研、细致的分析,精心的准备,并根据反馈的信息制定了一整套的实施方案,在咨询开始后,还是遇到了一些列难题,面临很大被动,感觉到空前的的压力。由于缺乏对案例的研习,不能很好的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对复杂的案例往往力不从心,感觉很难下手,尤其是借贷纠纷中的担保部分,不能很好的理顺里面的关系,深感羞愧。下面就河南登封市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告侯文兵诉被告赵东山、术亚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自己的评判。案情:原告侯文宾经牛俊涛介绍,与20xx年x月xx号借给因做生意经营急需资金的被告赵东山现金50万元,约定用期一个月,被告术亚栋自愿以所购两套房产为抵押物担保为证,对原告的诉求,被告赵东山无异议,术亚栋以提供的担保物为所有权不明的房屋,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为由,主张抵押合同不成立,抵押权不能设立,故所为担保无效,自己至始免责。
问题: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被告术亚栋的是否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性质如何?评析:本案的焦点是抵押登记对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影响,这决定被告术亚栋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咨询意见:对于抵押合同生效时间和抵押权成立时间,我国现行法律有如下规定:1995年颁行的《^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至登记之日起生效。”20xx年颁行的《^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显然,者两部法律对抵押权成立时间规定一致,即登记时设立。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抵押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应遵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即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抵押权是否成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即使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亦应有效。
在本案中,个人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识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或者禁止性规定,依法应当认定成立并生效,被告应依约归还借款。被告术亚栋自愿担保并当场写条为证,该抵押条款也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法也应当认定为有效,这是符合《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的,更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在司法实践中,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设定的关系应理解为:在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而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设立;
…… 此处隐藏7368字,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